******监测中心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冀药监综函〔2024〕508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对本次报废固定资产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及能力的公司报名参与,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批公开竞价资产具体以附件固定资产明细表为准。
二、处置方式
1.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者成交。
2.要求竞价方对全部固定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固定资产选择性报价。
3.竞价保留底价:1150元。
三、竞价方资质要求
竞价方为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具有与处理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开具回收发票。
四、竞价流程
1.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00前提交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我单位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各意向竞价方携带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并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
现场查验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
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 金石大厦十二楼。
3.竞价方进行报价及开标: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开标由我单位相关人员统一拆封报价书,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方。
五、结果公布
******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说明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回收方承担。
2.交易款项支付方式:成交之日3个工作日之内我单位与回收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由回收方一次性付清款项。
3.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特此公告。
(联系人:石勇涛,联系电话:******)
附件:资产明细表.xlsx
******监测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