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经一路片区及城西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HBHM-202411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M-202411SZ-******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梅县城区 建设规模:(一)经一路片区 1、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6.32公里,检查井215座,截流井21座,新建隔油池46座。新建污水管道内容如下:(1)人民大道(五祖大道—经一路):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东侧接至经一路现状DN800污水管。(2)建陶路(竹林路—黄梅大道):新建DN400污水管,向南接入黄梅大道DN600污水管。(3)东一路(南一路—黄梅大道):新建DN600污水管,向南接入经一路DN800污水管。(4)老县河上游截污干管改迁:新建DN800污水管,下游接至现状DN800截污干管。(5)市政巷: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东侧接至经一路现状DN800污水管。2、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清淤、缺陷修复工程:对片区范围内186处混错接点进行改造;对片区范围内淤积占比超过20%的14.32公里排水管涵进行清淤;对片区范围内148处污水管网三四级缺陷进行修复,管道整体修复677米,检查井修复102座。3、老县河沿线排口整治工程:结合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同步实施老县河沿线混错接改造,并对无法实施分流的经一路友谊沟箱涵、董家河箱涵、城乡社区中心沟等直排口建设智能分流井截留污水。(二)城西片区 1、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新建DN400-DN800污水管4.08公里,检查井105座。新建污水管道如下:(1)新兴大道:新建DN400污水管网。(2)发展大道(高新大道振兴大道):新建DN400压力污水管。(3)魏凉河(十里河一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DN800污水管。2、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清淤、缺陷修复工程:对园区范围内75处混错接点进行改造;对园区范围内淤积占比超过20%的16.17公里污水管进行清淤;对园区范围内286处污水管网三四级缺陷进行修复,管道整体修复788米,检查井修复103座。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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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其他,涵盖从工程设计开始至工程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其他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及建设全过程相关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图设计的地形图测量、物探、地质勘探等工作、设计变更及设计驻场)等;施工部分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目标,进行项目施工,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其他部分包含:危房检测、第三方质量检测、竣工图编制、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联合试运转等。总承包单位完成与该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全部工作,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0 合同估算价:9434.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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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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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质资;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④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⑤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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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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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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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6.2 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6.3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十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招标文件一次性修改。如投标人对有关质疑回复仍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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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和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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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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