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0日,我公司自行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湖北路友建设工程公司鹤峰五里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意见。现根据相关规定,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鹤峰县五里乡金钟村四组,占地面积为5688.90m2,购置骨料供给系统、骨料干燥系统、骨料提升系统、骨料筛选系统、热料仓、计量系统、矿粉系统、LB2000沥青搅拌主楼以及操作系统等设备,建设了沥青拌和生产线一条。并配套建设操作室、供配电等辅助工程以及除尘设备等环保设备,年产20000吨沥青混凝土。
******有限公司完成了《湖北路友建设工程公司鹤峰五里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4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以“鹤环审〔2024〕1号”批复了项目。
本项目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10月竣工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产生。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导热油炉废气、道路运输扬尘。项目设置半封闭堆场,上方为彩钢板顶棚,三面设置围墙并设置洒水降尘装置,减少粉尘排放;骨料运输过程为封闭式,粉尘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筒仓矿粉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硬化场内道路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道路运输过程中粉尘的排放;骨料烘干过程废气经负压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搅拌楼废气(包括搅拌废气、骨料分级振动筛粉尘、出料废气)经负压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导热油炉废气则经8m高烟囱收集后排放。
3、噪声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主要为干燥滚筒、提升机、振动筛、搅拌缸、负压风机、鼓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设备在选型上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修建封闭式搅拌楼,设置实体围墙及对进出站内的车辆限速和禁鸣等措施。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骨料、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器械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振动筛产生的废骨料不返回生产系统,运往附近采石场加工后外售;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全部作为矿粉原材料进入矿粉筒仓,作为项目辅料使用,不外排;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收集后外售用于填路、筑路基使用;项目目前运行时间较短,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暂未清理收集,项目机油用量较少,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直接用于传动部件的润滑,基本无废机油产生,故暂未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续产生的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北侧、西南侧、西北侧厂界外各监测点位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南侧厂界外监测点位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可以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苯并[a]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搅拌楼废气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骨料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油锅炉标准。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水经租用民房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水环境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水经租用民房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项目设置半封闭堆场,上方为彩钢板顶棚,三面设置围墙并设置洒水降尘装置,减少粉尘排放;骨料运输过程为封闭式,粉尘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筒仓矿粉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硬化场内道路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道路运输过程中粉尘的排放;骨料烘干过程废气经负压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搅拌楼废气(包括搅拌废气、骨料分级振动筛粉尘、出料废气)经负压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导热油炉废气则经8m高烟囱收集后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苯并[a]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搅拌楼废气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骨料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油锅炉标准。项目运营期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主要为干燥滚筒、提升机、振动筛、搅拌缸、负压风机、鼓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设备在选型上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修建封闭式搅拌楼,设置实体围墙及对进出站内的车辆限速和禁鸣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北侧、西南侧、西北侧厂界外各监测点位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南侧厂界外监测点位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可以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骨料、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器械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振动筛产生的废骨料不返回生产系统,运往附近采石场加工后外售;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全部作为矿粉原材料进入矿粉筒仓,作为项目辅料使用,不外排;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收集后外售用于填路、筑路基使用;项目目前运行时间较短,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暂未清理收集,项目机油用量较少,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直接用于传动部件的润滑,基本无废机油产生,故暂未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续产生的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六、验收结论
湖北路友建设工程公司鹤峰五里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工程未发生重大变更。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湖北路友建设工程公司鹤峰五里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环保等相关制度,完善环保台帐等。
2、后期落实危废暂存间建设,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3、定期对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4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验收报告查看链接:******/s/1--Nr9EYGsV58StainIfetg?pwd=9mm2 提取码:9mm2。
项目名称:湖北路友建设工程公司鹤峰五里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鹤峰县五里乡金钟村四组
联系人:肖总
联系电话:******
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