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暂估价部分(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503QT-******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2******************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地块四-1#,DT-01、DT-02、DT-03、DT-04号有机房乘客电梯;地块四-2#,K1、K2号无机房乘客电梯,1楼至2楼2台自动扶梯(F1-1,F1-2)、2楼至3楼2台自动扶梯(F2-1,F2-2)。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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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采购同一品牌电梯10台,包括电梯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及通过验收(电梯安装完毕后设备及安装必须通过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检验所的验收)、质保、维修及保养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利川市。 计划交货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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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项目概算总投资:243.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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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之间或制造商之间互有控股关系,或互有品牌关联的,只允许有一家参与投标。(3)投标人是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或投标人是所投电梯品牌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对同一品牌电梯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4)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和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若为设备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取得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 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推 36 个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电梯销售及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验收合格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书的彩色复印件,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3.1.4信用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上述(1)~(8)条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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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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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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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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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c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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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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