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医院(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医院(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
******街道嘉鸿花园5-6幢101室第四间
******医院(个体工商户)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