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TCZX-202502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TCZX-202502SZ-******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对通城县隽水镇进行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涉及改造有:银山片区(杨龙小区、东方名都小区)、金凤片区(凤凰小区、金谭小区)、锡山片区(闯王小区、谌家小区、郑家小区、咏兰小区、******中学小区和通泰建材小区)、阴山河上游片区(草鞋厂小区和三里磅小区)、昌龙片区(昌意小区、古龙花苑小区、丁字路口小区)共7个片区20个小区,楼房2697栋,总住户数15043户,房屋总建筑面积 265.27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道改造46350m,供电管线改造42843m,排水管道改造101748m,通信管道改造38658m,道路改造 347237㎡,新建充电桩 122 座,照明设施 1653 盏,绿化改造11759㎡,房屋公共区域修缮80354㎡,建筑节能改造101848㎡,新建养老抚幼服务设施1500㎡,便民市场15个,公共场地建设35689㎡,实现无障碍环境改造20个,智慧化改造20个及其它相关配套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该项目拟对通城县隽水镇进行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涉及改造有:银山片区(杨龙小区、东方名都小区)、金凤片区(凤凰小区、金谭小区)、锡山片区(闯王小区、谌家小区、郑家小区、咏兰小区、******中学小区和通泰建材小区)、阴山河上游片区(草鞋厂小区和三里磅小区)、昌龙片区(昌意小区、古龙花苑小区、丁字路口小区)共7个片区20个小区,楼房2697栋,总住户数15043户,房屋总建筑面积 265.27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道改造46350m,供电管线改造42843m,排水管道改造101748m,通信管道改造38658m,道路改造 347237㎡,新建充电桩 122 座,照明设施 1653 盏,绿化改造11759㎡,房屋公共区域修缮80354㎡,建筑节能改造101848㎡,新建养老抚幼服务设施1500㎡,便民市场15个,公共场地建设35689㎡,实现无障碍环境改造20个,智慧化改造20个及其它相关配套工程等。(初步设计中的供气管道工程只是示意,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10 合同估算价:38233.03万元 | |||||||||||||||||||||||||||||||||||||||||
2.3其他:(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 施工工期:480 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合同款的支付 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3日 08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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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7日 | |||||||||||||||||||||||||||||||||||||||||
附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主体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须满足①或②+③+的要求:即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①+②的要求:即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 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 往前推 60 个月)内,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 2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规模及业绩时间以合同内容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 日往前推 60 个月)内,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金额在 20000 万元以上的市 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或完成过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设计的(设 计业绩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时间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注:(①以费率形式签署合同的业绩,须另外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建安费投资额来证明业绩规模;②若因网站维护、变更、关闭等系统问题,部分网站已无法查询到该业绩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公告,可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各省级一体化平台的官方网站截图): 3.1.4 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有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有犯罪行为记录;(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zxgk.courtgov cn/shixin/)有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9)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信用信息”网站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2022 年或 2021 年-2023 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在计算平均利润时按成立年度起算,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6 人员资格: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 式自拟) :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②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证);③注册于本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 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 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②注册于本单位。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房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②市政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③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可由一人兼任,且注册于本单位。 3.1.7 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为 本单位正式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提供 近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1.8 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 22 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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