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保健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保健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自动听觉脑干反应测试仪
预算金额(元): 150000
数量: 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自动听觉脑干反应测试仪一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01 | Eclipse/丹麦国际 | 丹麦 |
02 | MB11/麦科 | 德国 |
03 | V500/GSI | 美国 |
七、 申请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诊疗科目中设有产科或者儿科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根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儿童入托/入园应进行听力筛查,并定期进行行为测听听力保健。
自动听觉脑干反应测试仪用于评估内耳、听神经和脑干,帮助确定听力损失的程度和类型。国产自动听觉脑干反应测试仪不具备ABRIS自动听觉脑干反应测试、阻抗检查等主要功能,故无法满足临床需要,特申请采购采购进口自动听觉脑干反应测试仪。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陈莉 | 副主任医师 | ******医院 |
杨维珍 | 主任医师 | ******医院 |
唐剑 | 主任医师 | ******医院 |
李礼雄 | 主管技师 | ******医院 |
刘克汉 | 律师 | ******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无。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保健院
联系人: 吴锦超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岑溪市工农路83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黄仕明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岑溪市大中路49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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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进口论证专家意见表.pdf (5.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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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详细技术要求.pdf (74.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