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核,最终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48元,招标控制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预算书详见附件,具体请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查看。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二节 综合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3点中的第②条:“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或提供的类似业绩明显不符合要求的;”。
3. 招标文件第四节 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要求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负责该项目安装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需与委托的具备上述资质的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将合同原件报招标人备案。”修改为:“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相适应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若投标人不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相适应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则投标人需在中标后委托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单位进行施工,提供本项目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报招标人同意、认可后方可进行委托实施,并将委托合同报招标人备案。”。
4. 投标人的答疑截止时间由“2025年4月15日”修改为“2025年4月18日”;招标人的答疑回复时间由“2025年4月18日”修改为“2025年4月21日”。
5.原招标文件与此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通知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补充通知文件,并根据最新补充通知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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