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为掌握浙江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各单位检测技术水平提升,保证环境检测数据质量,根据《浙江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实验室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项目
本次考核对象为全省通过资质认定的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果机构未在附件名单中,请在报名截止前联系省中心进行添加,原则上要求必须参加。
本次考核项目为含氯废水中CODCr(氯离子含量低于1000mg/L)。
二、考核方式
本次能力考核将向各参加单位统一随机发放考核样品,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不指定检测方法。
三、组织形式及进度安排
本次能力考核通过“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系统”(网址为:******/) 开展。省中心已为各机构分配平台账号,登录名为机构中文名称,初始密码为123456。请各机构通过系统平台进行登录、报名、样品签收、结果填报和结果查询。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11月10日前 |
考核报名 |
2 |
11月10日24:00 |
考核报名截止 |
3 |
11月13日-11月14日 |
发放考核样品 |
4 |
11月15日-11月17日 |
提交样品测定和结果 |
5 |
11月17日24:00 |
提交结果截止 |
四、结果利用
本次将对能力考核获得满意结果的单位颁发单位和个人满意证书。
本次能力考核不安排补测,初测不满意的单位视为本次能力考核结果不合格。
参加考核单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证书将作废无效。
五、考核费用
本次能力考核不收取费用。
六、联系方式
各机构可加入“浙江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考核”微信群(群号:见群二维码),原则上一个机构只加入一人,入群时请备注真实信息否则不予加入。
联系人:钟晓、黄芳,联系电话:0571-******,邮箱:******。
附表:浙江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汇总表